"辦理教職員離職程序" 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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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撥電話確認承辦老師是否在座位,再協助帶至座位,可承辦離職手序之老師優先順序如下: | 請撥電話確認承辦老師是否在座位,再協助帶至座位,可承辦離職手序之老師優先順序如下: | ||
− | 1. 教職員E- | + | 1. 教職員E-mail負責人 |
− | + | :簡宏傑;分機57547;辦公室位置:二樓215室 | |
− | 2. 各組組長 | + | 2. 各組組長(若負責人不在,可請組長協助處理) |
+ | :戴元任組長;分機57504;辦公室位置:一樓 | ||
+ | :王雅慈組長;分機57514;辦公室位置:一樓 | ||
+ | :陳慶彥組長;分機57530;辦公室位置:二樓208室 |
於 2010年11月25日 (四) 08:05 的修訂
辦理教職員離職程序
請撥電話確認承辦老師是否在座位,再協助帶至座位,可承辦離職手序之老師優先順序如下:
1. 教職員E-mail負責人
- 簡宏傑;分機57547;辦公室位置:二樓215室
2. 各組組長(若負責人不在,可請組長協助處理)
- 戴元任組長;分機57504;辦公室位置:一樓
- 王雅慈組長;分機57514;辦公室位置:一樓
- 陳慶彥組長;分機57530;辦公室位置:二樓208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