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電子報平台申請" 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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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19年1月7日 (一) 23:55 的修訂
一、申請資格:限校內系所及行政單位,公務訊息交流使用。
二、相關說明:
- 申請單位之本項業務負責人必須擁有電算中心核發之E-mail帳號,做為登入系統及主編權限認證使用。
- 發報對象視各單位需求而定,基本上,若是發報對象為校內教職員生,電算中心可以協助提供所需對象 @cc.ncu.edu.tw 之 E-mail address 為預設之訂戶資料庫,若要發報給非 @cc.ncu.edu.tw 的E-mail address ,系統有提供各單位自行維護訂戶資料庫之機制。
- 報刊內容編輯的語法為基本之 html tag。
三、申請方式:
- 請至電子報系統,點選編輯入口登入系統並選擇申請新報,將申請單列印後送至電算中心即可。
- 電子報系統
- https://epaper.ncu.edu.tw/
四、業務聯絡人 邱惠隆 分機:57516 E-mail:center38@cc.nc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