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SOP" 修訂間的差異
(→電子報發報平台申請SOP) |
|||
行 52: | 行 52: | ||
# 簽呈請註明申請單位、發報用途、電子報名稱、業務負責人、電算中心核發之E-mail帳號。 | # 簽呈請註明申請單位、發報用途、電子報名稱、業務負責人、電算中心核發之E-mail帳號。 | ||
# 若有相關電子報平台申請問題,請E-mail洽詢 center12@cc.ncu.edu.tw | # 若有相關電子報平台申請問題,請E-mail洽詢 center12@cc.ncu.edu.tw | ||
+ | |||
+ | ===MySQL資料庫帳號申請SOP=== | ||
+ | [[MySQL 帳號申請]] | ||
===遠距教學服務申請SOP=== | ===遠距教學服務申請SOP=== |
於 2012年2月1日 (三) 06:31 的修訂
適用本校學生各項服務標準作業流程
Sparc Email帳號申請SOP
Email問題處理SOP
宿舍網路申請SOP
宿舍網路資料異動更改SOP
宿舍網路解卡申請SOP
宿舍網路報修申請SOP
CA軟體授權申請SOP
電腦教室借用申請SOP
終端機室印表機使用申請SOP
適用本校教職員各項服務標準作業流程
Sparc Email帳號申請SOP
公務 Email帳號申請SOP
Email問題處理SOP
中文網域服務申請SOP
行政業務電腦化需求SOP
職務宿舍網路申請及報修SOP
CA軟體授權申請SOP
電腦教室借用申請SOP
機房場地出租申請SOP
電子報發報平台申請SOP
- 中大電子報發報平台帳號是以簽呈方式申請,因為電算中心對於校內 E-mail 帳號僅負管理之責,校內各單位發報如需電算中心協助提供 @cc.ncu.edu.tw的E-mail address為預設之訂戶資料庫,須簽請校長同意。
- 申請單位業務負責人必須擁有電算中心核發之E-mail帳號,做為登入系統及主編權限認證使用。
- 簽呈請註明申請單位、發報用途、電子報名稱、業務負責人、電算中心核發之E-mail帳號。
- 若有相關電子報平台申請問題,請E-mail洽詢 center12@cc.nc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