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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年9月5日91學年度第370次行政會議決議<br> 102年10月15日102學年度第1次資訊系統管理委員會議通過<br> 103年3月25日102學年度第2次資訊系統管理委員會議通過<br> ::1.國立中央大學電算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辦理學生宿舍網路收退費事宜,特訂立本辦法,以為執行公務之依據。 ::2.學生宿舍網路收費部份: ::::*每學期期初至學期結束,宿舍網路使用費為新台幣八百元整。 ::::*每學期期中至學期結束,宿舍網路使用費為新台幣四百元整,各學期開始半價收費日期如下: ::::::§ 上學期:12月1日之後至學期結束 ::::::§ 下學期:5月1日之後至學期結束 ::3.學生宿舍網路退費部份: ::::*辦理網路電子繳費,因身份無法確認或繳費金額不正確,導致系統無法辨認而申請退費者,檢附相關退費所需文件,扣除相關行政及手續費用80元,退還餘款。 ::::*繳費完成後,皆未至宿網系統開通啟用而申請退費者,檢附退費所需文件,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。 ::::*自宿網系統完成首次啟用程序後未滿三十日而申請退費者,檢附相關退費所需的文件後,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。 ::::*凡自宿網系統完成首次啟用程序後超過三十日而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 ::::*學生宿舍網路辦理退費所需檢附文件: ::::::§ 臨櫃購買: ::::::::a.未至宿網系統開通啟用者:檢附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、購買時的收據及啟動碼。 ::::::::b.已完成宿網系統啟用程序者:必須為啟動碼註冊本人,檢附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,及購買時的收據及啟動碼。 ::::::§ 網路電子繳費: ::::::::a.申請退費者與繳款帳號需為同一人。 ::::::::b.檢附申請者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。 ::::::::c.檢附繳款證明單、超商代收繳款證明(顧客聯)或ATM交易明細表正本。 ::4.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有關規章辦理。 ::5.本辦法經資訊系統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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